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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
作者:王乐      发布人:王乐      发布时间:2020-11-10

各二级学院:

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根据yl23455永利评奖评优工作安排,现开展2019-2020学年学校评奖评优工作,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定范围

2017级、2018级、2019级在yl23455永利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。

二、评定细则

严格按照《yl23455永利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》(2020版)、《yl23455永利三好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2020版)、《yl23455永利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》(2020版)执行。

三、设立奖项及评定标准

1、学校奖学金

特等奖学金:按全校总人数的1‰评定,每学年3000元;

一等奖学金:按本专业在校学生数的3%评定,每学年2000元;

二等奖学金:按本专业在校学生数的7%评定,每学年1000元;

三等奖学金:按本专业在校学生数的15%评定,每学年500元;

单项奖学金:无比例限制,凡获奖者每次奖励200元;2、三好学生按本班学生数的10%评选;

3、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学生干部数的10%评选;

4、先进班集体按在校班级的10%评选,获奖班级奖励1000元。

四、评定要求

1、2019-2020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现象者,不予参加本次评奖评优的评选;

2、2019-2020学年受到政法部门处罚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、二级学院处分者,不予参加本次评奖评优的评选;

3、德育成绩考核为“中”及以下,不得参加本次评奖评优的评选;

4、在学校奖学金评定中获得国家级奖学金者只享受学校奖学金荣誉;

5、学校奖学金之间不允许兼得;

6、综合测评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、加分错误、材料错误、材料缺失现象者,取消学生评奖及评优资格,且评优名额作废;

7、符合评优条件的学生,二级学院填写《2019-2020学年学校奖学金、三好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》(附件),学生个人分别填写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》、《奖学金审批表》、《三好标兵审批表》、《三好学生审批表》、《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》;

8、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,填写《先进班集体审批表》、提交申请书、申报材料,由辅导员签署意见,二级学院审查,交学生处;

9、评优材料电子版、纸质版(按学院、年级、专业、班级排列)于11月16日(下周一)前交学生处。

五、发放办法

学校奖学金在公示无异议,辅导员签署意见,二级学院审查,学生处复审,主管院长批准后,由学生处上报计划财务处,奖学金由计划财务处核发。


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处      

2020年1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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